青田县人民法院先进性教育暨专项整改活动简 报第四十一期青田法院先进性教育暨专项整改活动办公室编 2005年8月26日 我院全方位多形式主动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公正司法,我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 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来,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全方位、多形式地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依法办事,司法为民。 一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出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若干规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的庭审。庭审后召开座谈,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解答代表委员们的提问和疑惑,便于代表委员更好地行使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既体现了人大、政协对法院审理案件的监督,又促使审判人员进一步增强了责任心,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开展“阳光办案”工程。在公开开庭、公开宣判的基础上,对一些教育意义大影响面广或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案件,实行巡回办案,将审判工作从审判法庭转移到乡、村,并邀请乡村干部、普通群众现场监督,将庭审全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彻底杜绝审判人员的暗箱操作,使庭审真正成为“阳光下的审判”。实行阳光执行制度,案件当事人可以参与执行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让更多的人在诉讼活动中能够感受到公平、明白、便捷。 三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开展“对法官有意见来这里反映,对法律疑问来这里咨询”为主题的活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法律咨询,谷江南院长亲自接待了有关群众。把征求意见和开展法律咨询有机的结合起来,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反映,内容分为纪检、政工、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方面工作,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为他们排忧解疑,纪检、政工人员广泛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同时,以各人民法庭为中心,通过与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政法书记、人大主席、派出所、司法所及村负责人等各界人士的座谈,虚心听取他们对法院近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内外监督有机结合。向全体干警印发“法官誓词卡片”,时刻警醒干警要遵守职业准则与道德准则;院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率先公开承诺,对自身言行举止是否有损法院形象、是否存在办案不公、办案不廉、干预办案、程序违法等情况作相关承诺;同时聘请10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向所有案件当事人发放执法执纪监督卡,在院内外健全监督网络。并落实相关科室,就监督工作进行合理的分工,明确责任,确保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 报:市中院,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县委政法委。 送:各庭室,各支部。 (共印1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