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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林港恩与被告叶金伟民间借贷纠纷更正公告
时间:2017-03-23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

更正公告

 

本院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青田侨报第2版中的原告林港恩与被告叶金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中,其中“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应更正为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特此更正。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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