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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121民初1976号原告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宣敏信用卡纠纷一案
时间:2017-06-01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

更正公告

本院于2017年5月10日刊登在青田侨报被告为吴宣敏的(2017)浙1121民初1976号案件公告中存在错误,现将“本院决定于2017年7月14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更正为本院决定于2017年8月3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更正。

二O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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