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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田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青法党(2014)5号
时间:2014-03-17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中共青田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精神与省、市、县委有关部署,为扎实有效地做好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集中解决“四风”的目标任务,深入宣传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部署,大力宣传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成功经验,深入挖掘、宣传坚持群众路线、保持清廉作风的先进典型,通过宣传报道,积极展现我院广大干警全面践行“三带三敢三不怕”精神、服务群众的新形象、新面貌,为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中央、省、市、县党委和上级法院重要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重大部署;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各级法院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党委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宣传法院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工作会议、司法为民新举措和作风转变新成效,充分反映院领导班子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作用情况,展示全院党员、干部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
      (二)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安排。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宣传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安排、重要工作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党委的部署,聚焦作风建设,解决突出问题的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三)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宣传法院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情况;宣传法院党员干部围绕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中采取的有效举措;宣传各部门正风肃纪,工作和活动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实践效果;宣传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法院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评价;宣传法院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密切联系群众、司法为民便民的典型案例。
      (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宣传法院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身体力行、反对“四风”的经验成效;宣传院党组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开门搞活动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创新经验;宣传法院活动中涌现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
      (五)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促进作用。科学、客观、有序开展舆论监督,适度曝光反面典型,发挥舆论监督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宣传方式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要按照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统筹做好新闻宣传、网络宣传、简报宣传等宣传工作,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多种宣传方式并举的大宣传格局。
     (一)新闻宣传
      1.多平台加强宣传。积极向县广播电视台、《青田侨报》、中国青田网等县内主要媒体投稿,加强宣传策划,组织采访报道,撰写专题报道等,及时反映各部门安排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全院和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
      2.整合资源对外宣传。邀请主流媒体对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重点和深层次宣传报道。各部门要注重发现、挖掘工作亮点、总结工作经验、培树先进典型,及时报送给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审核后向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报送。通过广泛和深入的宣传,充分彰显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举措、成效、特色和亮点。
      (二)网络宣传
充分发挥互联网、微博、微信和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的作用,通过青田法院门户网站、青田法院官方微博等平台,大力宣传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情况,充分反映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做法、成效和经验。
      (三)简报宣传
定期编发简报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态跟踪、全面报道,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作专门报道,集中反映各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要把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指定专人负责,把宣传报道工作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严格把关,确保导向。 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体现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要把握报道基调,有效应对网络舆情,引导干警正确认识党自身建设中的问题,避免以偏概全、渲染炒作。在舆论监督中要注重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3、注重创新,增强实效。 要把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与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创新报道载体、方式和手段,挖掘鲜活素材,掌握一手材料,不断增强新闻宣传的贴近性针对性。要切实改进文风,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不断提高新闻宣传的亲和力感染力,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正能量。


                                                                           二O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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