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件
当前位置:首页 > 青田法院 > 审判流程 > 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干警八个不准
时间:2008-07-15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干警八个不准不准主观臆断不准徇私枉法不准贪赃卖法不准吃请受贿不准索贿受贿不准经商牟利不准欺压群众不准泄露机密一九八六年四月八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青田县人民法院文明、规范用语
上一篇: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
版权所有:青田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8-6819039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