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法院 关于2014年度表彰事项的决定
2014年,我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审判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集体或个人申报,考核组考评,院党组研究决定: 一、授予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执行二局、章村人民法庭集体一等奖。 二、授予下列人员个人单项奖: 1、授予杨艳萍、张胜敏、詹智勇、叶灵群管理奖。 2、授予单文林、叶莉丽、赖骏、林峰、洪钰玲、刘利明、尹力杰、刘瑾路、楼伟标、叶坚办案能手奖。 3、授予杨锡生、王忠光调解能手奖。 4、授予叶臻勇书记员奖。 5、授予夏亦畅、程昱、李晓伟、赵富来服务奖。 6、授予徐智博、陈双风、赵迪、刘静静、何乐逸、陈毅瑜、叶龙、朱勇伟工勤人员奖。 三、确定下列人员为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 杨艳萍、张胜敏、叶灵群、杨锡生、夏亦畅、单文林、赖骏、程昱、刘利明、尹力杰、刘瑾路、楼伟标。 四、确定陈民峰、赵富来为事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谦虚谨慎,扎实工作,争取更大成绩。全体干警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迅速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坚定不移地做“平安青田、幸福侨乡”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夯实业务基础,全面提高工作能力,持续改进作风形象,加大司法创新力度,为全面完成2015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二O一五年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