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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袭警一拳换来刑罚八个月
时间:2015-08-07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庭审直录:“我酒后太冲动,我错了”

  “警察打人了!警察打人了!”这名叫秦茂伟的男子打了警察还诬告警察打人。7月15日,他因为涉嫌妨害公务罪在青田县人民法院受审。

  “被告人秦茂伟,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在庭审中,主审法官问道。

  “属实的,我认罪。”秦茂伟回答得干脆利落。

  “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有无违法行为?”主审法官再次问道。

  “没有,是我酒后太冲动,我错了。”秦茂伟答道。

  青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茂伟在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采用言语恶意挑衅,又暴力殴打公安民警,这一行为危及公安民警人身安全,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破坏国家正常管理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秦茂伟有期徒刑八个月。

  案发经过:恶意挑衅,又拳打公安民警脸部

  秦茂伟,今年33岁,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在青田务工。

  今年5月22日晚上,秦茂伟和一些朋友在青田县鹤之夜娱乐城(KTV)333包厢内唱歌、喝酒。其间,其一伙朋友酒后滋事,将啤酒瓶向地上、茶几上乱砸,将包厢内茶几玻璃打碎。

  次日凌晨2时许,秦茂伟等人在鹤之夜娱乐城门口,与KTV工作人员因包厢内茶几被打碎的事情发生争执。青田县公安局鹤城派出所民警叶建微、协警陈鑫迪巡逻至此发现这一情况,表明身份后予以制止,并到包厢内查看了茶几玻璃被打碎的现场,询问了双方相关情况。后秦茂伟提出要到KTV监控室查看监控,民警叶建微将双方叫到鹤之夜KTV监控室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因KTV只有走廊监控,没有包厢内的监控,秦茂伟借机对公安民警言语挑衅并试图离开现场拒绝调查。民警叶建微予以阻止,秦茂伟遂用拳头殴打叶建微的脸部,并继续殴打上前制止的协警陈鑫迪的头部,还将叶建微推按到墙壁。

  之后,前来增援的青田县公安局民警将秦茂伟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法官说法:依法从严惩治袭警不法行为

  人民警察是人民的“保护神”。近年来,袭警事件时有发生,不时见诸报端。这类违法犯罪行为危及公安民警的人身安全,挫伤一线民警执法的积极性,损害了法律的尊严。法官分析认为,发生这类案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在矛盾冲突时,不尊重办案过程,以个人利益得失来主观臆断执法是否公正,甚至藐视公安人员,公然挑衅执法权威;另外对袭警的法律后果又缺乏相应的认识。

  因此,建立健全人民警察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加大法制宣传,从严惩治袭警不法行为,势在必行。今年3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处理妨碍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九类妨碍、报复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惩处。这对保护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浙江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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