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大学生抢夺罪一案,依法判处小韩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一个在读的大学生怎么会跑去抢别人的手机呢?这事要从今年年初说起。2016年2月18日,还未返校的小韩又一次和朋友聚会喝酒,因每次出手都比较大方,又没有收入,所以导致囊中羞涩。 当天,小韩(化名)与朋友喝到了凌晨2点,结完账后准备走路回家,顺便醒醒酒。走到一条相对比较隐僻的街道时,小韩看到马路对面有一个背着包的单身女子吴女士,便鬼使神差的跟了上去。 等吴女士拐进当地一家药房后面的巷子时,小韩突然加速冲过了马路,追上吴女士并用胳膊勒住她的脖子,突如其来的变故吓的吴女士坐在地上不敢动弹。小韩则趁机抢走了吴女士手上的苹果6S手机和肩上的背包,并逃离了现场。见对方跑了,回过神的吴女士挣扎着起来逃回家报警。 接到报警后,警方通过监控视频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归案,被抢走的手提包也在江边被找回。经查,该男子20多岁,系在读大学生,小韩称“只记得案发当天晚上他喝了四五瓶啤酒,然后走路回家,看到被害人孤身一人,脑子一热抢了她的包,事件的具体细节记不清了”。据当晚和他一起喝酒的人说,小韩酒后离开时走路有些晃,但神智还清醒。 破案后,小韩对吴女士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她的谅解。青田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夺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但是小韩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所抢夺的财物已依法发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小韩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