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省高院副院长高杰一行到我院调研指导行政审判工作, 就行政审判工作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座谈讨论。市中院副院长罗明陪同调研,我院全体班子成员、行政庭负责人参加座谈。
在听取柳启东院长汇报我院今年作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以来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后,高杰副院长予以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大力加强诉权保护,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将促进依法行政和服务大局结合起来,实现行政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二要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加强法院与政府及其他部门的沟通交流,完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争取党政部门支持法院履行审判职责,通过释明引导、搭建平台加大协调力度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三要继续推进“裁执分离”。做好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程序合法性和实体合法性的审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部门协作,继续推进国土、环保等领域的“裁执分离”。四要加强行政审判的队伍建设。做好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加强三级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反映新类型、新问题案件。(徐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