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法工作回眸•举措篇 改革新举频出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一切难题,只有在实干中才能破解;一切愿景,只有在实干中才能实现。 从“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到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首设深圳、沈阳;从“秦火火”等一批网络“大谣”被抓、受审、获刑,到“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到敢于向违纪违法问题“亮剑”…… 回望2014年,政法机关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紧锣密鼓地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在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和过硬队伍建设的道路上,留下了一串串坚实有力的脚印。 各项改革有序推进 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政法机关付诸实践,大胆探索,敢啃硬骨头,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一项项具体改革措施相继出台,一批批改革项目落地生根。 纠正冤假错案,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这是2014年以来媒体公开报道的第12起被纠正的冤假错案。一起起冤假错案得以纠正,体现了司法机关坚持“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禁止刑讯逼供”司法理念,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法律的担当、对真相的执着。 在纠正冤假错案的同时,各级政法机关通过健全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和保障人权相统一。 严格规范“减假暂”,杜绝高墙腐败―― 2014年4月和7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相继出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司法解释,细化了相关规定。司法部联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卫计委出台《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修订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制定了《监狱计分考评奖罚罪犯规定》。 与此同时,司法部部署各地监狱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最高检察院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进行专项检察,各地法院通过互联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减刑、假释裁定书,用阳光杜绝高墙内的暗箱操作。 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2014年2月28日,最高法院开通网上申诉信访平台,5月30日又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3300余家高级、中级、基层法院实现了与最高法院视频接访系统的互联互通。截至12月31日,最高法院建成17套远程接访系统,利用该系统完成接谈3342件。全国检察机关所有控告申诉案件进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实现控告、举报、申诉、咨询、答复“一站式”服务。公安部明确19种应导入法定程序办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范围,积极筹建公安机关网上信访综合平台,为群众信访提供便利畅通的服务。司法行政系统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息诉化解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上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财政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的,及时给予司法救助,解决好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过去的一年,该项制度在政法机关得到了稳步推进。2014年9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组,统一规范司法救助的承办部门、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迄今为止,全国共有21个省(市、区)高院制定了专门的实施办法。各省级检察机关推动研究制定本地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增强了可操作性。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救助案件,其中,内蒙古、宁夏等12个省、自治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数实现同比增长。 完善社区矫正制度―― 2014年5月27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强调,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会后,司法部会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新发展、新突破,监管教育帮扶工作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保障能力有了新提高。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国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18.9万人,累计解除矫正145.9万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73.1万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重新违法犯罪率一直保持在0.2%左右的较低水平。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2014年10月27日,最高法院公布《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11月6日,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履职,建院一个半月收案367件。12月16日、28日,广州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 新成立的知识产权法院,集中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先行先试,他们将在机构设置上压缩编制,探索法官员额制和主审法官责任制,提高审判质量。 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2014年12月28日,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成立。12月30日,第二家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成立。 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将行政诉讼案件以及跨地区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等纳入案件管辖范围。专家表示,此项新举措有助于去除司法地方化色彩,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根据中央批准的试点方案,最高法院两个巡回法庭的组建工作正在进行中。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两个巡回法庭将于2015年年初受理、审理案件。 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的派出机构,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法院,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院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巡回法庭的法官来自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各业务庭选派,按一定的时间轮流派驻巡回法庭。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立,有利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保证公正审判。 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 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被广为诟病,为解决这一问题,最高法院在北京等10个省市的19个中级、基层法院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全面落实“倍增计划”,确保普通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随着倍增计划的实施,“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正在悄然改变。 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是深化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最高检和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并于去年9月在北京等10个省(区、市)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司法公开全面提速,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2014年11月13日,最高法院开设的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正式开通,加上已经开通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标志着三大平台初步形成。从去年9月1日起,最高法院微博、微信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每天曝光一名失信被执行自然人和一名失信被执行法人,让失信者无处躲藏。 最高检开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于去年10月1日开始陆续上线运行,目前已建成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四大平台。 公安机关通过建立网上公安局、网上服务大厅、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等方式,开展执法办案信息查询和网上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司法部在山西等9省(市)11所监狱开展深化狱务公开试点工作,对“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时公开、公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实行网上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 用公正的天平,衡量出正义的尺度;用为民的脚步,积蓄成远足的力量。专家指出,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也是政法工作的“改革创新之年”,每一项具体改革任务的有序推进,向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又进了一步。 法治护航平安中国 营造群众安居乐业环境 平安建设关乎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过去的2014年,政法机关按照中央对平安中国建设的部署,以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为导向,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群众期待,就是政法机关不断努力的方向―― 针对“两抢一盗”和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多发高发,已经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全国公安机关狠狠打击“黑拐抢、盗抢骗”等各类刑事犯罪活动。2014年3月,公安部部署指挥29地公安机关对跨区域流窜侵财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抓捕行动,成功摧毁犯罪团伙44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90余名,破获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案件1.2万余起,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暴恐犯罪、打击电信诈骗、百城禁毒会战、扫黄铲赌行动;在华外国人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宣判、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被罚30亿元、21世纪网涉嫌严重经济犯罪案告破……政法机关高扬法治利剑惩治犯罪的一系列有力之举,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全方位的平安感受。 铸法为剑,形成打击食药犯罪整体合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保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公安机关责无旁贷。过去的一年,公安机关出重拳、下猛药,共侦破食品药品案件2.1万起,抓获嫌疑人近3万名。2014年3月15日,最高法院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正式施行。11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 “毒豆芽”、“病死猪肉”、“福喜过期劣质肉”等一批影响恶劣、危害巨大的食品药品案件先后被侦破、公诉、宣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发多发势头得以遏制。 厘清边界,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有了法律标尺―― 2014年5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制定《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10月,最高法院颁布《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与之前出台的《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形成司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秩序的法网。 2014年,政法机关对利用网络有组织地造谣传谣、炒作网络热点事件非法牟取暴利的行为挥出重拳,“秦火火”、“立二拆四”、“边民”等一批网络“大谣”被抓、受审、获刑。这再次说明,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 任何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的网络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惩处。 户籍改革,让老百姓乐其业必先安其居―― 户籍制度改革聚集着亿万人民的目光。2014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同时,政法机关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积极推动解决流动人口面临的实际问题。11月17日,公安部户籍制度改革专题座谈会强调,做好户籍管理等基础工作,努力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环境司法,以法律保障美丽中国建设―― 2014年7月3日,最高法院宣布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同时颁布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截至12月9日,全国共有20个省(区、市)人民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巡回法庭,共计369个。 这一年,环境司法推进环境法治建设成为一大亮点。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举措。10月20日,贵州省金沙县检察院将金沙县环保局诉至仁怀市法院,请求判令金沙县环保局依法履行处罚职责,这是我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12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泰州1.6亿“天价”环保公益诉讼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成为全国迄今判赔数额最大的环保公益诉讼案。 定分止争,人民调解化解大量矛盾纠纷――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2014年,全国共调解矛盾纠纷933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7%。 为适应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需要,司法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从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各地大力加强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去年,全国共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3.6万个,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110余万件。 猎狐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 2014年7月至12月底,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代号“猎狐2014”。截至12月31日,专项行动共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其中,缉捕归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 猎狐行动是公安部有效策应中央反腐败工作大局而作出的重大部署,已成为我国开展国际追逃追赃的显著标志。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共向90余个国家和地区执法机关发出协查请求,派出70余个境外缉捕组,抓获的逃犯涉及69个国家和地区。 为彰显政策威力,公安部联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外交部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还与最高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密切协作,开展对职务犯罪境外逃犯的缉捕工作。行动中,已成功抓获一批外逃职务犯罪人员。 一项项举措、一组组数字,正是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践行平安中国的建设者、捍卫者和守护者的真实写照。 整治执法司法顽症 抓铁有痕建设过硬队伍 做好政法工作,最根本的在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迫切需要一支素质过硬、能力过硬的政法队伍。 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 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举措,根除执法司法作风的顽症痼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这“六难三案”问题,既伤害了群众感情,又损害了法官形象。2014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此前后,全国各级法院上下联动持续发力,推出了系列科学有效的举措,真抓实干为民兴利,在攻克“六难三案”顽症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和环节,重点整治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2014年12月26日,最高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确保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 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吹响全面迈向“法治公安”的新号角。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着力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12月21日,全国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强调,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更新理念、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提升能力,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建设法治公安。 去年以来,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涌现出一大批先锋模范人物。司法部为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等7个单位记集体一等功,通报表扬了全国监狱戒毒系统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政法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队伍中发生的腐败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2014年前10个月,最高法院先后8次向全国法院通报49起法院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向全社会公布对6名履职不力的法院院长进行党风廉政问责情况,以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9月24日,最高检公开通报了12起检察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11月13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深刻剖析了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9・02”重大安全事故和个别看守所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教训,部署在全国看守所开展思想纪律作风专项整顿。 开通举报网站、问责失职干警、加大司法巡查巡视力度、发布违反八项规定案件、规范干警业外行为……一系列措施展示了政法机关扎扎实实抓队伍的决心和魄力,对干警改进作风、公正廉洁形成倒逼机制,遏制了违纪违法。同时,寻找“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表彰“全国模范检察院”和全国“模范检察官”,弘扬了正气。 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让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起案件侦办、起诉、审判之中,存在于每一个群众的感受之中,实践于每一个政法干警的行动之中……展望未来,我们希冀政法机关迈出更大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