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民二庭积极开展财产保全工作效果好 近日,我院民二庭干警在庭长刘益胜带领下,相继赶赴温州瑞安、金华东阳等地开展诉讼保全工作,及时查封了被申请人的房产、车辆等财物,促使被申请人主动与申请人协商解决纠纷,有力地维护了格瑞斯鞋业公司等我县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申请人的好评。 为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规避执法,确保财产保全的效果,我院民二庭强化时间观念,依法以最快速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追求案件的有效解决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仅今年11月,该庭就受理财产保全案件6件,均做到当日审查,当日裁定,当日出发,派出精干人员迅速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后,果断采取措施进行保全,确保从申请人提出申请到保全措施完成坚决不超过48小时。通过采取及时有力的保全措施,迫使大部分被申请人都主动联系申请人协商解决纠纷,不仅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案件的审判执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对那些长期欠债不还的当事人起到了严正的威慑作用,收到了良好的办案效果。(民二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