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立案何时开庭,手机短信及时告知 我院率先利用手机短信协助送达 11月17日,家住温州市河通桥的退休干部吴桂棠收到我院发给他的一条手机短信:“金某等四人与被告叶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于2007年1月26日早上8时50分在青田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吴桂棠郑重地回复:“己知,谢谢,吴桂堂”。与此同时,我院的短信收发系统也正好收到吴桂棠的回复短信。吴桂棠是这起案件原告的代理人,过去他要一次次往法院跑,去领取立案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可现在不用了,因为我院在全国率先安装了手机短信收发系统,可将立案、开庭等法律文书内容编写为一条条简短的信息,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免去了当事人的往返奔波之苦。 利用手机短信收发系统协助送达法律文书,是我院继通过QQ网络视频远程开庭后,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创新推出的又一项司法为民举措。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传统,法律文书一般通过直接、邮寄或者公告等方式送达当事人。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日益加快,当事人住所地与居留地分离、被告下落不明等情况大量增加。而青田更是著名侨乡,50万人口中有近20万华侨遍及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留居国内的群众也经常外出经商务工,传统的送达方式已很难将法律文书准确及时地送达给他们。 我院充分利用了手机、小灵通等移动电话的日益普及和短信收发技术的优势,率先在立案庭及有关审判业务庭电脑上安装短信收发系统,利用通信公司的双向通信平台,将立案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开庭传票等需要及时送达当事人的内容编写为较为简洁的信息,直接向当事人的手机、小灵通等通讯设备发送。短信收发系统可以永久保存已发送短信的内容,方便查询;也可以接收反馈信息,让办案人员及时知晓送达结果及当事人对案件情况的反映。 短信协助送达具有快捷、高效的特点,我院把短信送达作为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送达方式的有效补充,不仅实现了法律文书快速送达,还极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该系统启动以来,已用手机短信协助送达法律文书20余次,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