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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加强导诉释明工作深化作风建设
时间:2007-05-31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我院加强导诉释明工作深化作风建设
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我院把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官释法明理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切入点,强化法官释明责任,实施全程导诉制度,将导诉释明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各环节。 在立案审查阶段,认真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做好有针对性说明;受理案件时,向当事人发放《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书面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和权利义务,并特别就诉讼收费的计算、减免等作出详细说明。在庭审准备阶段,承办法官就举证责任分配、举证期限的含义与后果等进行告知和释明,避免当事人因诉讼知识欠缺而导致举证不足、证据失效;案件庭审过程中,法庭要积极引导、帮助当事人正确认识诉讼主体、案件性质、法律适用、责任分配等问题,确保当事人输得清楚,赢得明白。在执行立案阶段,详细告知执行收费、当事人权利义务、执行风险、执行流程、举报电话等执行信息,加强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了解;执行过程中,承办人及时将执行进程、执行措施、财产处分等事项向当事人告知,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申诉与申请再审环节,严格落实立案信访接待“首问负责制”,及时告知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并一次性告知应递交的全部材料和相关限制性规定,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余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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