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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管辖异议案件
时间:2007-04-09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管辖异议案件
日前,我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台胞,并且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疑难案件,不仅维护了台胞黄某的合法权益,还使得从江西赶来的被告曾某满意而归,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黄某是在青田投资创业的台胞,为与被告曾某发生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我院。在我院受理该案之前,曾某已在江西省万载县法院提起诉讼,以黄某存在胁迫行为为由请求法院予以撤销。黄某已就此案向万载法院提出管辖异议,但被万载法院一审裁定驳回,现黄某已上诉至二审法院。 我院向被告曾某送达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后,曾某向我院提出管辖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万载法院审理。为了尽快调处纠纷,我院与万载法院取得联系,希望双方通力合作,妥善处理本案。在等待管辖异议二审结果的同时,我院承办法官没有停止案件审理工作,而是做好两手准备:一边要求曾某来我院接受询问,了解其辩称的胁迫情形;同时还与黄某的代理人沟通,要求其从中斡旋调停。 最终江西省宜春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将案件移送我院审理。考虑本案存在难以认定的胁迫情形,且被告又提出了管辖异议,承办法官决定把工作重点放在案件调解上。在对管辖异议作出裁定前,法庭再次联系被告曾某,要求其来我院接受询问。4月3日,在原被告双方都到庭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作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终于使得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取得了多赢的结果。(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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