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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强制腾空一被执行人房屋
时间:2007-07-25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我院强制腾空一被执行人房屋
7月24日,我院强制腾空一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徐某的房屋,作为夏季集中执行的行动之一,此举对有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造成了威慑作用。 1月22日,我院判决被告徐某、林某(两人系夫妻关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胡某借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如被告徐某、林某届时未能还款,则依法拍卖或变卖其用于抵押的房屋。因两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胡某于3月5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立案后,曾数次找被执行人林某谈话、做了大量工作,但其都以无能力履行为借口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徐某逃往外地,拒不露面。经查明,被告徐某、林某除了位于小口村用于抵押的5层楼房屋外,还有一处老房子。为对房屋进行顺利拍卖,维护申请人权益, 5月9日,我院发出腾空房屋公告,限被告徐某、林某家人于5月13日前腾空用于抵押的房屋,但被告徐某的母亲拒不腾空房屋,在履行了张贴腾空房屋公告等相关法律规定手续后,我院果断决定于7月24日采取法律手段强制腾空房屋。 经过周密的部署和大量细致的前期工作, 7月24日,我院执行人员在强制腾空过程中,被执行人的弟弟也叫来亲属,配合执行,一起将被执行人的物品搬到了老房子,使腾空行动快速顺利得以完成。此次执行邀请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到场监督,在当地形成了较大影响力。(曾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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