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远程调解被告缺席案件 电话、QQ、传真齐上阵 通常情况下,被告缺席的案件都以判决结案,但这样机械下判经常会遭遇执行难题,当事人的权益并不能真正得到维护。在“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中,青田法院的民三庭法官创新方法,对被告缺席案件实行远程调解,得到了很好的效果。 该院民三庭负责审理交通事故赔偿等人身侵权类案件,调解率高一直是该庭的特色,今年1-6月,该庭调解撤诉率为75.7%,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法官注意到,被告缺席案件的增加,是调解率下降的原因之一,而且缺席判决案件的履行率很低,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就不能及时拿到赔偿款。鉴于此,从今年5月份起,该庭尝试对被告缺席案件实行远程调解,通过电话、QQ、传真等一切能与被告取得联系的工具开展调解工作。今年6月,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陈先生夫妇将肇事车辆的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三者赔偿经济损失12万余元。庭审当天,被告福建某保险公司未到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庭审后的第二天,承办法官主动联系了保险公司,将庭审中到庭当事人的意见电话告知保险公司,了解到保险公司的意见后,承办人又把保险公司的意见反馈给到庭当事人。就这样,法官通过长途电话在福建与青田之间搭起了沟通的桥梁,经过数次沟通,当事人之间的分歧逐步减小,并形成了调解意见。法官将调解意见拟成书面协议传真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当即在上面签章并火速快递回法院。庭审后的第六天,到庭当事人也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调解最终达成,并立即自动履行,受害人第一时间拿到了赔偿款。 自今年5月对被告缺席案件实行远程调解以来,该院民三庭共对6起被告缺席案件进行远程调解,最终促成1起案件撤诉,5起案件调解结案,均自动履行完毕。 (曾旋 黄维)注:本文刊发于中国新闻社、浙江法院网、青田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