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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涉未成年人人身权利 心理疏导促成圆满解决
时间:2010-05-04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案涉未成年人人身权利 心理疏导促成圆满解决
小傅、小麻、小陈、小章是青田县城内一所中专的学生,四人均为1994年出生的未成年人。2009年11月12日下午课间,四人在校内玩耍,推闪间小傅不慎受伤,送往医院后确诊为脾脏破裂,之后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留下六级伤残。事后学校组织了多次调解均未果,2010年3月29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学校、小麻、小陈、小章共同赔偿28万余元。 法院经调查了解到,三个孩子平时与小傅的关系较好,没有伤害的故意,且在学校表现都不错,另了解到,小麻的家庭因父亲肾移植负债累累,小陈的父母都因疾病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小章的母亲下落不明,父亲疾病缠身,父子俩靠低保维持生计,三个孩子家庭条件都非常困难。 2010年4月14日,在法院主持下,四个孩子的家长和学校领导坐到了调解室里,对于小傅的身体伤害,被告方三个孩子的家长都表示很心痛,但对于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表示无能为力;校方表示虽然事故发生在校内,但校方在安全保障方面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圆桌调解陷入了僵局,承办法官马上转变方式,分别与各方进行了单独谈话,采取心理疏导的方法积极展开工作,各方的意见都有松动,调解出现了转机。随后,承办法官通过向各方的代理人进行法律释明,再由代理人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在几番来回之后,原被告双方的意见逐步靠拢,经过各方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到一致:小麻、小陈、小章的家长分别赔偿小傅24400元,学校也拿出20000元作为补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0年4月26日,四被告均自动履行了金钱给付义务。至此,在案件起诉到法院的一个月时间内,这起涉及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案件圆满解决。 据悉,小傅现在情况稳定,正在家中积极调整身体和心灵的创伤。小陈仍在学校继续学业,小麻和小章现已年满16周岁,正在通过自己的劳动减轻这次事件给家庭造成的经济压力。虽然已经发生的伤害无法抹去,但通过这样一种心平气和的方式解决问题,使得四个孩子的心灵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抚慰。小傅心中不再有怨,小麻、小陈、小章心中不再有愧,四个孩子还是朋友,这也是事情最好的结果了。(黄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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