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庭审结一起因感情纠葛造成的故意伤害案件 近日,刑庭审结一起妙龄女孩张某因感情纠葛而故意伤害男友并放火的案件。 经查明:被告人张某,1987年出生于福建武夷山,案发前,从老家赶赴青田寻其苦恋三年的男友季某,欲与其复合。季某不同意合好,两人遂吵架,张某失控用水果刀刺伤其男友,致其轻伤。在季某离开前往医院就医时,张某放火烧毁了被害人宿舍里的被单、衣服等物品,幸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放火罪,应实行数罪并罚。鉴于张某是涉世未深,仅因感情问题而冲动犯罪,并积极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其悔罪态度较好,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余绍波 王忠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