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一庭四项措施妥善化解相邻纠纷 结合本院审判朱店前、石盖口、水南、彭括四地发生的相邻纠纷案件的经验以及执行局执行该4件案件遇到的各类情况,民一庭对审理相邻纠纷案件提出四项措施:一、加强与当地乡、村干部的深入沟通,掌握案件成因和案外相关因素,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二、法庭负责人应参与协调和勘验,同时邀请执行局负责人共同现场勘察,以防判决后产生执行障碍;三、判决前和制作调解协议时,遣词造句上与执行局进行必要沟通,避免审判和执行阶段对法律文书中的文字产生不同理解;四、执行阶段,民一庭判后答疑应与执行局相互配合,口径一致,以利于纠纷的妥善化解。(孙梦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