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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对两位哄闹法庭的旁听人员作出司法拘留决定
时间:2011-02-18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我院对两位哄闹法庭的旁听人员作出司法拘留决定
2月17日,郑丁华、孙楚明在旁听一起离婚案件过程中,无视法庭纪律,哄闹法庭,致使庭审无法继续。我院对该两人作出司法拘留决定。 当日下午14:30,我院依法开庭审理了原告孙珠妹与被告郑丁仁的离婚纠纷一案。庭审答辩过程中,被告郑丁仁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并多次擅自离席走动,在场法警出面予以劝阻,被告亲属郑丁华(系被告亲兄弟)大声责骂法警,同时郑丁华对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叶华锋进行辱骂,并出手殴打,被法警及时阻拦。被告另一亲属孙楚明(系被告妹夫)在庭审过程中多次不顾法庭纪律,大声辱骂,并声称如若判决离婚,必定找法院的麻烦。在郑丁华、孙楚明两人的带动下,其他十几名到场亲属也情绪激动,现场陷入混乱。 我院领导得知消息后非常重视,立即来到庭审现场,与法警、法官一起维护秩序,进行劝解,但被告及其家属仍然态度恶劣,与法院工作人员发生推搡,并大声扬言要连人带楼火烧法院。鉴于郑丁华、孙楚明哄闹法庭等行为,法院作出对该两人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事后,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教育,两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当时过于冲动。(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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