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多次无理闹事 万山法庭耐心析理化解矛盾 8月30日,万山法庭成功处理了一起当事人无理吵闹法庭的事件。 2010年6月,万山法庭判决了一起以王某(男方)为被告的离婚纠纷案件,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由原告叶某(女方)抚养。判决后,王某拒绝将让叶某带走儿子。今年7月初,王某至法庭讨要儿子的抚养费,并拒绝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纠纷,其态度极其恶劣,声称若拿不到钱就要带着儿子在法庭住宿,法庭干警对其进行耐心劝导后仍无效果。近两个月,王某前后十余次至法庭闹事,且多次酒后躺在法庭大厅及审判庭中耍无赖,并手持石块威胁法庭干警人身安全。法庭在与远在北京的叶某联系后,叶某表示会支持法庭的工作。8月30日,万山法庭组织当地村干部、王某家人、叶某的委托代理人等对该纠纷进行调解,通过前后近8小时的细心劝说、批评教育后,王某最终同意了叶某提出的变更儿子抚养权,由叶某每年支付3000元抚养费给王某的调解方案,并表示以后不再到法庭闹事。调解后,法庭干警要求王某写下保证书,告知若其再次无理纠纷法庭,法庭将立即依法对其作出严肃处理。(万山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