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青田法院 > 新闻中心 > 主要信息  
船寮法庭受理海外联络员 “捎回”的首例民事案件
时间:2011-12-28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船寮法庭受理海外联络员 “捎回”的首例民事案件
2011年11月22日,青田籍侨领、意大利威尼斯华侨华人联合总会会长邱慧华先生被我院聘任为首位海外联络员。2011年12月27日,船寮法庭收到首位海外联络员邱慧华“捎回”的离婚诉状等相关材料,原告陈某是侨居意大利的青田籍女华侨,称其与居住国内的被告刘某感情已彻底破裂,遂欲起诉离婚,原告得知本院聘任了邱慧华先生为海外联络员,便委托邱慧华先生将诉状等相关材料“捎回”。船寮法庭决定立案受理此案件,当天直接向原、被告方送达开庭传票等,决定将于2012年1月16日在本院第二审判庭通过QQ网络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原告方表示原告陈某届时到意大利威尼斯华侨华人联合总会所在地参与庭审,以进一步确定原告的身份,让原告亲历庭审,使法官进一步提高庭审效果。本案的受理标志着海外联络员机制迈出了实践第一步。 (船寮法庭 单文林)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2012,民三庭已扬帆起航
上一篇:温溪旧法庭即将移交
版权所有:青田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8-12368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