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寮法庭受理海外联络员 “捎回”的首例民事案件 2011年11月22日,青田籍侨领、意大利威尼斯华侨华人联合总会会长邱慧华先生被我院聘任为首位海外联络员。2011年12月27日,船寮法庭收到首位海外联络员邱慧华“捎回”的离婚诉状等相关材料,原告陈某是侨居意大利的青田籍女华侨,称其与居住国内的被告刘某感情已彻底破裂,遂欲起诉离婚,原告得知本院聘任了邱慧华先生为海外联络员,便委托邱慧华先生将诉状等相关材料“捎回”。船寮法庭决定立案受理此案件,当天直接向原、被告方送达开庭传票等,决定将于2012年1月16日在本院第二审判庭通过QQ网络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原告方表示原告陈某届时到意大利威尼斯华侨华人联合总会所在地参与庭审,以进一步确定原告的身份,让原告亲历庭审,使法官进一步提高庭审效果。本案的受理标志着海外联络员机制迈出了实践第一步。 (船寮法庭 单文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