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办理多起诉前保全案件 临近年底,立案庭收到多起诉前保全申请。由于诉前保全案件具有紧迫性的特点,我庭迅速组织干警,分工合作,在一天之内办结案件,从而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和谐,也使案件迅速审结,减少了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但是,在办案中我们发现,有的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限届满前,既未向诉前保全案件承办人也未向审判案件承办人及时提出续冻、续封申请,从而因财产保全到期后的自动解封、解冻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立案庭针对每一起诉前保全案件制作了《受理案件告知书》,向申请人说明该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具体时间、保全期限,以及需要向审判法官说明的内容和提出续冻、续封申请的期限和方法。通过此种措施,既有效地提醒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诉讼资源,有利于生效裁判文书的顺利执行。(立案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