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引导当事人到人民调解委员会 成功化解一起家庭纠纷 近日,我院立案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送达过程中,发现俩被告系原告的儿子留某及前儿媳钟某,而钟某现在国外。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立案庭人员将当事人(原告及留某)引导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后,知晓原告起诉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钟某还钱,而不是针对自己儿子,而留某同意让其母亲起诉则是为了催促钟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留某和钟某离婚时协议房屋归钟某所有,钟某支付留某人民币4.2万元)。了解起诉情由之后,调解员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授之以法,最终原告决定撤回起诉,本案纠纷得以悄然化解。(立案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