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分管领导直接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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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3-15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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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院里决定院各分管领导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每月每位分管领导评查一个卷宗,每位案件经办人所办的案件卷宗都会有被院领导评查的机会,目前已从民一庭、民二庭所办的案件中随机抽取进行评查,此举将有效提高评查权威和监督效能,有力促进全院案件质量的提高。 2012年8月17日,办公室发布《青田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定》,以审监庭专职评查为主,其他庭室工作人员协助开展评查工作,参与评查工作的人员基本涵盖了我院的审判员、年轻干部队伍。每月审监庭向档案室抽样调取上月份我院办结案件数量的30%,及时通知各庭室兼职评查员领取卷宗,同时在打印室C6402电脑共享文件下设立“审监庭802/案件评查反馈表”,分庭室设立各自文档,便利各庭室输入、查阅当月案件评查情况,便于及时进行修改。院分管领导直接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我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审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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