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青田法院 > 新闻中心 > 主要信息  
民二庭研究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时间:2013-02-28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民二庭研究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为落实十八大精神,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审判质效数据。2月25日晚,民二庭召开庭务会议,学习新修订的民诉法和司法解释,研究当前工作中面临的收案数激增问题,评估下一阶段商事审判工作的重点难点。副院长洪文杰参加了会议。 会议一致认为,在当前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企业经营困难加剧、金融领域风险增加的大背景下,各类经济矛盾纠纷在司法领域的反映更加多元化、多样化,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不断对商事审判工作和司法能力提出新要求、新考验,商事审判所承担的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责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繁重艰巨,在处理敏感涉企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压力会更大,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会更重。会议还就尚未审结的疑难案件一一展开讨论点评。 副院长洪文杰在会上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民二庭在下一阶段审判工作中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依法保障金融改革。金融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要在司法实践中充分考虑“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实验区”和全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全国农村金融改革、国家扶贫开发改革“三大改革试点”,密切关注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稳妥处理民间借贷和企业间借贷等融资纠纷,优化金融改革的法治环境,有效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二是狠抓质效数据。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审判效率,真正实现均衡结案。各个法官一定要树立效率观念,要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加强对案件的审限监控,避免超审限和久调不决,努力实现结案均衡化。要着眼于质效数据,分析落后数据反映出的实际问题,依据自身特点确定各项质效数据的“合理值”,对重点指标数据实施全程监控、评估和通报,不断提升办案实际效果。 三是认真处置涉企案件。要坚持甄别分类、区别对待、有扶有破,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和措施,适时适度处理好涉企案件,尽可能将相关案件和矛盾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既要依法帮扶有市场有潜力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又积极准备应对淘汰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市场的司法审判问题。 四是防范、制裁虚假诉讼。各个法官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要依法全面、客观地审核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的,要及时依职权或者提请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查清事实真相。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王凌)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把握时机耐心劝导终成果
上一篇:青田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新年谱写新篇章
版权所有:青田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8-12368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