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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法院联合四部门成功执结一人身伤害赔偿案件
时间:2013-06-08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近年来,为破解“执行难”,青田法院致力打造一个覆盖全县范围的执行联动网络,构建一个网格化的执行联络制度,取得了初步的效果。近日,通过法院、公安、司法局、乡政府、人大等多部门通力合作,顺利执结一起由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引起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
    申请执行人饶某丈夫在为被执行人潘某盖房去拿水泵的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遇难,经救治无效死亡,经法院判决潘某赔偿饶某等人344769.5元。执行立案后,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潘某有可供执行财产,通过居住地查找和公安临控也未找到潘某下落。正是一筹莫展之际,通过瑞安法院了解到潘某在2012年因开设赌场罪被瑞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目前潘某还在缓刑阶段,执行干警将相关情况致函青田司法局,5月14日,在县司法局的配合下,成功将潘某控制,同日,潘某被司法拘留,在潘某司法拘留期间。通过潘某所在地的舒桥乡政府召集潘某所在地的村两委干部以及人大代表进行案件的相关协调,经多次协调,潘某的亲戚朋友5月22日将执行款打入法院执行款账户,潘某也被提前解除拘留。近日,申请执行人饶某等人顺利的拿到了执行款,申请人对我院干警执行方式的多样化、执行角度的深层化以及执行结果的立竿见影予以了高度的称赞。  ( 执行一局 潘秋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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