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一庭以学习我院(2013)青监建字第1号《关于规范庭审法槌的使用及记录的提示》为契机,专门组织夜学了庭审礼仪和基本技能。 学习中,庭室干警充分认识到“庭审是审判活动的核心,是法官的基本职业技能,是体现司法风尚的窗口”,并结合规范对以往庭审中的不当行为进行了对照自查并就民一庭如何落实我院开展的打造“公开、公正、公信”法院建设活动开展积极讨论。 干警普遍认为,民一庭作为业务一线,经常性接触各类当事人,人民群众的观感、直观评价将是社会衡量民一庭“三公”建设活动是否有成效的重要途径,为此庭室干警在做好原有的规范庭审、司法礼仪基础上,在具体案件办理中还应当尽可能的做好以下三方面:最大程度满足当事人知情权、最大努力尊重案件当事人、最快速度回应群众关切。(周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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