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系统上线的通知》,我院认真研究核实,确定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12人,涵盖了2011年、2012年、2013年等年度尚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并且迅速完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上线录入工作,进一步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信息管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失信被执行人报送事宜,确定专人负责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审核和维护工作,加强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进行风险提示。制作《执行决定书》向失信被执行人送达,该通知书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使被执行人对在执行程序中实施的各项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进行审慎的判断,从而对其履行义务产生积极的作用力,目前共送达《执行决定书》12份。三是规范信息录入。要求各承办执行法官按规定规范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当事人基本信息,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库统一向社会公布。(执行一局 刘宏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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