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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借人大之力调停 团队化解纠纷死结
时间:2013-12-11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近日,青田法院民一庭在青田县人大的通力协助下,一举化解两件历经多部门、多年协调未果的纠纷。
   2007年,青田县地产公司由郑某经手分别与陈双某、陈碎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售公司开发的一幢商品房内的两处房产。2008年,陈双某、陈碎某欲装修使用时,却发现所购买房屋均已被刘某占有。刘某声称其与郑某也签订了该两处房产的买卖契约。双方产生争执,升级成打砸事件,经公安机关多次处理,双方关系严重对立、各不相让,陈双某、陈碎某分别诉至法院请求解决。
    民一庭审查后发现:该纠纷看似一房数卖,细查案情复杂,涉案房产因擅自升建,至今未办预售许可证、未经验收合格。原、被告各已投入150余万资金,但分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却均属无效,只能主张占有保护请求权。案件审理中,对谁先占有之事实,原、被告也各执一词,但均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原、被告已为购房支付巨额对价,责任人地产公司和郑某现又无财产可作赔付,故双方都力图占得房屋以避免损失,调解陷入僵局。另一方面,因案件可能涉及经济犯罪,法院只得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侦察。期间,原、被告双方依然冲突不断,引发社会多方关注,县人大代表联名提议要求及时妥善解决,县人大也曾牵头组织公、检、法及城建、国土等多部门进行深入协调,终因纠纷复杂、真相难定、当事人损失巨额等各种因素未能成功化解。2012年,公安机关终止侦察。2013年,原、被告重回民事诉讼途径。当事人因损失较大,时间日久逐渐失去调解信心,甚至多次表示要私下武力解决。
    民一庭恢复审理后,考虑本案当事人损失缺口巨大,无论何种判决结果,当然人终将纠纷不止,案结事了考虑,唯有调解一途。然而当事人积怨已久,坚决反对调解,对此,上至法院院长,下至办案人员,为彻底平息纠纷,先后尝试了多种方式:一是通过县人大邀请有影响的数十位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引入公众评断是非曲直;二是借助县人大的影响力,院长亲自带队,两次向县人大领导和代表专题汇报案情和处理进展,召开代表座谈会,展示难点,寻求建议和帮助;三是多次走访城建、国土、社区、邻居核实案件事实,让当事人清晰利弊,理智考量。在县人大和人大代表们的大力协调下,原、被告终于重入调解轨道,经过不懈努力,以诚心换信任、以法律断曲直,法院终于赶在一方当事人外出之前通过连夜协调,各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多年纠纷终得圆满化解。
     本案的成功调处,再次昭示了法院三公建设的必要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矛盾尖锐、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应尽可能向公众展现案件的全貌,充分利用多方资源,因势利导,使多方联动调解发挥更大效能。(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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