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追授何建海同志“优秀人民调解员”的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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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22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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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9日,县司法局追授我院老干部何建海同志“优秀人民调解员”的荣誉称号。 何建海同志, 1941年10月11日出生于青田县山口镇大田村,1964年3月参加工作,1977年8月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1月15日16时45分,何建海同志因突发疾病经医治无效不幸逝世,享年74岁。 何建海同志何建海同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了一生。1964年3月至1965年11月在青田县原山口公社石刻办事处工作,1965年12月至1979年11月在青田县原水南供销社任营业员、副主任等职,1979年11月调入青田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水南人民法庭、山口人民法庭、执行庭、告诉申诉庭等庭室工作,直至2003年11月光荣退休。 何建海同志在长期的革命工作中,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一生对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他为人正直,真诚豪爽,对自己严格要求。工作几十年来,何建海同志注重学习,坚持党性原则。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认真刻苦,不断进取。他顾全大局,处事公正,廉洁自律。青田是重点侨乡,涉侨案件紧连海内外千家万户。在二十多年的法院审判工作岗位上,他从侨乡实际出发,深入侨乡了解侨情。不徇私情,坚持原则,公平公正,依法办案,为群众百姓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赢得了侨乡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他胸怀坦荡,团结同志,热心助人,深受大家的尊重。他讲话风趣幽默,善于做群众工作,深爱法院为民解忧的这一光荣的审判工作岗位。 在退休多年后的2012年10月,当法院需要一位善做群众工作的人员,在征求他的意见时,他就毫不犹豫来到法院帮助调解矛盾纠纷,为自己深爱的审判事业贡献出最后一份力量。他从事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忠实地履行人民调解工作职责,以解决群众涉诉纠纷为己任,不畏艰难,走访了100多户当事人家庭,共成功调解了各类涉诉矛盾纠纷案件536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在涉诉纠纷调解工作中,他利用自己曾在法院从事司法调解工作的优势,努力把人民调解与诉调衔接等工作相结合,以专业严谨的态度解决涉诉矛盾纠纷。他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一颗赤诚之心为他们办实事。针对一些特殊案件他总是会直接到当事人家里,现场调解,使纠纷案结事了。 为表彰何建海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他无私奉献的精神,县司法局追授何建海同志“优秀人民调解员”的荣誉称号。号召全县人民调解员要以何建海同志为榜样,结合“三带三敢三不怕”作风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青田”“平安青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政治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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