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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监庭将对我院民商事案件合议庭工作进行专项评查
时间:2014-09-01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合议制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为规范合议庭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2007年7月,省高院制定了《关于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中合议庭工作的若干意见》。近年来,我院新进了不少审判人员,为了解我院合议庭的运行情况,根据我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定》的相关规定,近期,审监庭将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本院2014年1-8月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结案的民商事案件合议庭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评查。(审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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