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针对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报告(2014年度),召开专题研究会,逐一排查不足,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整改通知,要求全院规范各项阳光司法工作。主要做法:一是强化领导,推动整改。院阳光司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了解整改进展情况,真正在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建制度、促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罗明院长对本次整改工作做专门部署,要求各部门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好阳光司法工作。二是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推行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评查报告中出现的缺乏诉讼须知、裁判文书设置为二级栏目等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整理了十余条整改意见,并确定牵头部门、协同部门及整改时间,要求各个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对未整改好的部门年终取消评先评优机会。三是加强督查,问效整改。院阳光司法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工作及时进行督促和跟踪问效,对整改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及时总结交流,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快节奏、高质量地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审管办 程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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