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刑庭被丽水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评为2014年度社区矫正三查活动及三类罪犯清理工作先进集体。
2014年,我院刑庭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中政委〔2014〕5号)精神,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简称“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进行逐一排查,集中清理,成效明显。
我院温溪法庭被评为2014年度“服务温溪”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