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美丽青田、幸福侨乡”的建设,合力构建“强化排污者责任、实施严惩重罚”制度体系,我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及环保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派驻青田县环境保护局联络办公室及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起公检法及环保局联络办公室,确立联席会议制度。主要内容:一、明确主要职责。我院与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各派出1名分管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成立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络办公室,实行合署办公。明确该办公室职责为会议召集、监督环保部门的案件移送、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及环境公益诉讼、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引导调查取证等。二、强调工作联动。建立公检法及环保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定期召开一次,遇重大或紧急议题可不定期召开。主要用于通报交流相关信息,总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特点,为环保部门提出防范和整改建议,就环境损害程度的认定及够罪标准达成共识,推进青田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三、注重报道宣传。建立健全环境犯罪案件宣传发布机制,规定重大典型案例必须及时发布。对舆论风向实时监督,准确把控宣传导向。对涉及环境犯罪的重大舆情,必须在24小时之内予以及时回应,避免舆情无序发酵。以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案件为突破口,在全社会形成环境保护意识。(林伟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