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多举措推进均衡结案成效明显 为进一步推进均衡结案,解决结案中“前松后紧”的问题,我院多措并举,提早部署,提前安排,确保收结案动态平衡,均衡发展。2018年,该院结案均衡度为7.69,较上年度20.06下降61.7%,全省排名第三。主要做法:一是强化均衡结案理念。年初召开审判业务负责人专题会议,发放《上年度收结案情况表》,通报上一年每月收结案、同期结案率、结案均衡度等情况,分析影响均衡结案的原因,提高审判执行人员均衡结案意识。同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该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历年收结案数据,充分考虑案件多发、少发季节、法定节假日等特殊因素,制定《2018年度结案计划》,合理统筹安排审判执行工作。二是强化审判动态管理。严把立案关,要求立案庭不得人为控制立案、拖延立案,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予以正常立案,当场立案率达99.53%。严把审判关,通过节点管理系统,实时展现案件5个关键节点的耗时情况,杜绝积案。2018年平均审理天数较上年度下降了14.3天。严把衔接关,努力实现立审执无缝衔接。建立提示反馈制度,立审执各部门对于审判或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书面向下一环节提示或向上一环节反馈。2018年全年共形成书面意见127份。三是强化考核督办机制。将均衡结案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每月初通报审判绩效,充分发挥质效考评的导向作用,激励案件承办人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合理排期,提高审判质效。建立长期未结案督办机制,对超12月长期未结案件进行通报和督办,逐案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及督办领导,争取在合理时间内审结。截止目前,已发放长期未结案督办单5份,超12月以上未结案全部清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