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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法院关于涉侨执行程序的调研
时间:2015-01-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青田县法院关于涉侨执行程序的调研

 

丽水市青田县是我省的华侨大县,现有华侨25万人,分布在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侨属侨眷更是达到26万,约占青田县总人口的一半,近来年,丽水市青田县人民法院受理涉侨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经过司法统计,我院近几年平均每年审理的该类案件千余件(包括民、商事案件),其中有200余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从现行法律规定看,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执行相关司法解释对涉侨执行案件的规定较少。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加快,如何进一步做好涉侨案件执行工作将成为法院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为此,本课题组通过对2010年至2013年期间涉侨执行案件进行梳理,通过数据整合对比、召开座谈等形式对涉侨执行进行了调研,以期为法院涉侨案件执行提供参考。

 

    一、涉侨的概念

2010年我院对于涉侨审判程序问题进行了调研,其中对于涉侨案件的认定标准为:

(一)持有中国签发的护照现在境外居住,并取得了居住国长期、永久居留权或者居住国连续5年(含5年)以上合法居留资格;

(二)持有中国签发的护照现在境外居住,并取得了居住国5年以下合法居留资格;

(三)持有中国签发的护照现在境外居住,但未能取得居住国的居留资格;

(四)曾经出境至国外,并持有国外居留资格(证件到期又出境更换),案件审理时在国内居住;

(五)出境至国外并持有国外居留资格,现已回国在国内无固定居住地址;

(六)经调查确实已不在国内居住,但在境外定居情况不明确。

涉侨执行案件的标准参照我院涉侨审判标准,但考虑到涉侨执行案件的特征,本文涉侨执行案件的区分采取扩大解释原则,即缩短对于在境外连续居住的期限要求,排除出国旅游、求学等。

 

     二、青田法院涉侨案件执行现状

    (一)涉侨执行案件数逐年增加,比重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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