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意见书(离婚类 例文) 青田县人民法院: 我诉被告李四(或原告张三诉我)离婚纠纷一案,因本人身在国外,无法亲自参加诉讼,现特发表如下意见: 一、 我坚决与被告李四(或我同意与原告张三)离婚(写明自己的离婚意见); 二、 婚生女张小三归我抚养至能独立生活时止,原告(被告)应承担一定的子女抚养费,若原告不愿意出抚养费,我愿意自行承担子女抚养费(写明婚生子女处理意见); 三、 婚后我们没有共同财产,也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写明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意见); 四、 (写明其他处理意见) 五、 其他未尽事宜由代理人决定。 以上声明内容确为我真实意思表示,请贵院予以采纳。
声明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