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法院顺利化解一起涉执信访案件 近日,青田法院顺利化解一起涉执信访案件。 2010年6月1日,被告金某与邻居金某某、郭某夫妻(本案原告)因一老墙的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后被告金某与金某某、郭某夫妻发生互殴,造成金某某轻伤、郭某重伤的损害事实。12月14日,青田法院作出(2010)丽青刑初字第14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处被告金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分别赔偿原告人郭某、金某某经济损失170000元和65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金某均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故原告郭某和金某某向该院申请执行,由于被执行人金某年岁已高(81岁),且患有重大疾病,无其他经济来源,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虽经执行人员多方努力,但案件始终没有取得进展。申请执行人多次给省、市主要领导写信,进行信访、上访。2012年3月27日,原告郭某又准备以要求被告金某赔偿其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为由向青田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得知:被告金某刚刚因一起交通事故双腿多处骨折在青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而原告因该起事件,花费了十几万元的医疗费,生活也较困难,赔偿款至今没有兑现,故抵触情绪很大。为避免矛盾激化,执行法官根据案情,采取分开调解的方式,以重塑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为突破口,主动前往医院,对被告金某释明法律。通过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互相做了让步,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告金某一次性赔偿原告郭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0000元,原告郭某和金某某自愿撤回执行案件同意结案,并不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该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