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行局一办公室里来了一位年近九旬的白发老人,据了解,该名老人是跟自己的亲生儿子索要赡养费而引起的纠纷案件。经过本院调解,最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老人的次子每年支付老人1200元。老人说,这两年,儿子都没有再继续支付生活费,所以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此次申请金额较小却刻不容缓,为了早日帮老人拿到赡养费,我院执行局干警第一时间就着手办案。经过调查,被执行人王某的银行存款共有近6000元,按照执行程序,只要依法扣划2400元给老人,这个案子就可以顺利执结。 考虑到赡养纠纷案件特有的长期性特征,扣划存款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方式,于是我院干警马不停蹄赶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在询问过程中,王某态度恶劣,表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干警一直耐心地跟他释明相关法律,但对方顽固地表示,就是不支付赡养费。执行员同志随即对他进行了严厉的训诫,并告知他的这种行为不仅要罚款,还有被拘留的可能,并准备要离开。被执行人王某在得知不仅要罚款,还要被拘留的情况后,追了出去,拦住了我院干警。由于此时双方交涉是在被执行人家门口,附近的邻居都出来看热闹。不出两分钟,围观群众越来越多,大家纷纷议论王某的行为不孝顺,你一言我一语,被执行人受到强大的舆论压力当场表示愿意继续履行义务,每年都会给老父亲赡养费。从立案到结案,仅仅只用了一周的时间。 从这起案件中可以看出,我院执行局干警并没有一味追求案子的顺利执结,而是全心全意为申请执行人考虑,以未雨绸缪的方式来解决长期性问题,让申请人放宽心。同时,我们也得到了一个启示,遇到“耍赖”的被执行人,仅仅对他进行思想教育是不够的,必须要利用群众的力量,社会的舆论让被执行人真正主动自愿地去履行义务,将这股力量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既能够有效快速执结案件,同时也会得到申请人和社会的一致赞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