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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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忠所持有的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5772股股权
时间:2020-11-27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青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28日10时至2020年12月29日10时(延时除外)在青田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青田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8/0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王国忠所持有的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5772股股权。

评估价:133.5元、起拍价:100.5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一)自然人作为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青田县户籍的公民

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3、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4、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股东,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8、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9、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除外;

10、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11、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青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青田县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请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咨询电话:0578-6839681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该股权在评估基准日即2020年10月29日之前产生的法定孳息和分红不予拍卖。未经咨询参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8-6839681。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1年1月1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青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青田农行鹤城支行

    收款账号:84530104000220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8-6833483。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电话:400- 1571060,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青田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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