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法院先进性教育暨专项整改活动简 报第三十八期青田法院先进性教育暨专项整改活动办公室编 2005年7月25日 我院在专项整改活动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 7月22日,10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到我院旁听了一起受贿案件的庭审。这是我院旨在通过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院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来,注重从细节入手,将专项整改活动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规范收立案、日常信访接待、司法礼仪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行为规范,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旁听了近两小时的庭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此次庭审的庭风庭貌、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等给予了高度评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表示,旁听案件庭审,不仅可以增进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起到法制宣传的作用,也是社会对法院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的一种很好的形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还提议,应经常性地组织公务员旁听案件庭审,既可广泛接受监督,也可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办公室) 附:青田县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若干规定 一、全院干警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自觉把各项工作置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 二、定期或不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重要疑难案件、社会热点案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结案后,报告法律文书; 三、每年至少一次邀请人大代表来我院视察工作,参加庭审旁听,人民法庭每年至少一次走访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或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旁听; 四、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质询案、人民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一般在一个月内答复,疑难的在二个月内答复; 五、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 六、聘请10名人大代表为执法监督员,法庭可聘请1-2名执法监督员,并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报:市中院,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委督导四组。 送:各庭室,各支部。 (共印1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