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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青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3-04-22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2003年4月9日在青田县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田县人民法院院长 谷江南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的五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大发展的五年。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积极推进法院改革,认真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紧扣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审判职能全面强化。
  我院始终把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办结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类案件14859件,比上五年增加91.14%。其中2002年办结3360件,比1997年的2041件增加64.63%。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积极投入“打拐”、“打黑除恶”、“禁毒”等专项斗争,共审结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037件,比上五年增加69.17%,判处罪犯146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92人。在近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坚决贯彻从重从快方针,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和职务犯罪。在审判工作中坚持文明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注意贯彻党的惩办与宽大处理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从轻处罚情节的,依法减轻、从轻处罚,做到宽严相济,罪责相当。注重保护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尽量做好被告人的思想工作,促其履行赔偿义务,使被害人能够得到经济补偿,从而缓解矛盾纠纷,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依法调节民事关系。五年来,共审结婚姻家庭、债务、损害赔偿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7305件,同比上升95.58%。审结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2055件,解决诉讼标的额20486.24万元,同比分别增加140.63%和512.13%。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注意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涉及军人、军属的纠纷案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极力为招商引资和对外贸易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积极探索涉侨案件的快速审理方式,如通过县侨联由当事人所在国的华侨团体代为送达,解决送达难问题,加快办案速度,为华侨、侨属和侨眷提供更好的服务。对有法制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加大宣传力度,如2002年审理的彩票奖金归属纠纷案件及船寮镇一小孩溺水纠纷案件,均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中播出,彩票案还在党的十六大期间重播,这从一侧面反映了我院审理案件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有力推进行政审判工作。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我院积极大胆受案,公正审判,注重办案效率,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五年来,共办结各类行政审判案件179件(其中2002年办结107件),同比上升68.87%。其中撤销和变更行政决定26件,占14.53%;行政机关主动改变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47件,占26.26%;维持行政决定44件,占24.58%。同时,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共办结计划生育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01件(其中2002年执结134件),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高度重视审判监督和立案信访工作。在审判监督工作中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审结再审案件31件,其中判决撤销原判9件,维持原判4件,调解撤诉18件。对被中院改判、发回重审和本院再审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加大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力度,仅2001年、2002年就有13名审判人员受到责任追究。高度重视立案工作,实行统一收立案,把好案件入口关,努力解决“告状难”问题。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申诉,共接待来信来访8250人次。在2002年的“转变作风年”活动中,为切实转变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将过去每月固定一日的院长接待日制度改为院长随时接待来访群众。此举受到普遍肯定,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法院报、浙江法制报等新闻媒体都相继报道了我院这一做法。此外,还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的减、缓、免。共实施司法救助案件146件,决定减缓免交诉讼费29.27万元。
  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五年来,通过强化执行力量,改善执行装备,完善执行机制,改进执行措施,采用媒体曝光、公告督促、限制高消费等办法,开展积极有效的执行活动,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执结案件4257件,执结标的额达13258.65万元,分别比上五年增加81.85%和524.87%。执行中始终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注意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2001年年底,我院组成执行专案组,到福建浦城、龙岩等地执行“2001·2·2”特大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件。此案死10人、重伤3人、执行标的额达140万元,由于执行方法得当,仅用了两个星期,赶在农历春节前将全部赔偿款执行到位,发放给受害者家属。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执行难”状况得到有效缓解。2001年我院的执行结案率达91.4%,2002年执结率高达92.8%,连续四年保持在省高院“执行良性循环法院” 规定的85%以上,连续两年名列全市法院前茅。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拓展宣传阵地,通过召开宣判大会,在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报道典型案例,教育人民群众,震慑犯罪分子。少年法庭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注重庭前、庭中、庭后帮教工作。开展送法到校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由于工作扎实有效,2002年度被县委、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二、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法院改革深入推进。
法院改革是国家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我院认真贯彻《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积极推进改革,已初步形成了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体现现代法治理念的审判运行机制。
  实行“三个分离”,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实行立案与审判、审判与执行、审判与审判监督的分离,建立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统一立案,统一排期开庭,对整个审判活动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与高效。推行了案件繁简分流制度,简案快办,进一步缩短办案期限,提高了审判效率。
  规范庭审活动,强化合议庭作用。认真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和完善了民事和行政审判的举证、质证、认证等活动,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举证指导。强化合议庭作用,除少数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外,由合议庭、独任审判员迳行裁决。合议庭成员评议案件,独立发表意见,对判决结果承担责任。
  推进机构改革,完善法院审判体制。为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机构改革,建立大民事格局,设立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将原来的经济案件纳入民事审判体系,少年刑事犯罪审判庭并入刑事审判庭,撤销鹤城人民法庭和法医技术科,法医有关业务纳入司法行政科。根据我县境内330国道交通事故较多的实际情况,增设了交通案件审判庭,机构设置与上级法院基本对应。改革后设置机构部门17个(包括4个人民法庭)。通过改革,基本达到了机构设置合理,职责划分清晰,编制配备精干,审判体制廉洁高效的目的。
  深化执行改革,完善执行运行新机制。实行执行听证制度,规范债权凭证的发放,实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严格执行物的拍卖变卖,对首执人员规定办案日程,从制度上规范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切实杜绝抽屉案、人情案、关系案。进一步完善执行机制,建立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的执行局建制。实行执行权分权制约机制,将执行裁决权赋予审判监督庭行使,执行实施权由执行局行使,使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得到彻底分离,保证了执行权的公正、廉洁行使。
  三、加强队伍建设,法官素质不断提高。
  五年来,我院以学习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创新为保证,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要手段,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为人民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提供组织保证。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积极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服务意识、公正意识。扎实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一教育三整顿”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大力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干警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五年来全院共有 83人次受省、市、县表彰。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与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解决班子成员个人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把“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团结群众的向心力、率先垂范的感召力、开拓进取的创造力、敢抓敢管的震撼力。
  强化教育培训。坚持以人为本,优化素质,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干警学习深造。通过学历教育、专业知识培训和岗位轮训等多种途径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经过五年的努力,干警的学历层次有了很大提升。目前,大专以上学历78人,具备大学本科学历12人,还有45人正在参加专升本学历教育。
  注重制度创新。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队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我院制定、修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制订八条禁令及处罚办法,解决干警在八小时内外勤政廉政方面的问题;完善差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促使办案人员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业务水平;设立庭长管理基金,强化庭长管理职能;制定违法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执行工作的监管力度;出台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本部门干警随时提出退员建议和干警有权对中层干部进行定期民主评议的规定,强化普通干警与中层干部之间的相互监督管理;修订年终考核奖励办法,激发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些制度的出台,受到了媒体和全国同行的关注。《人民法院报》于今年1月4日报道了我院年终考核奖励办法,并配发了呼吁广大基层法院像青田法院一样勇于创新、讲究实际效果等较高评价的编后语,吸引了如重庆高院、新疆昌吉中院、江苏扬中市法院等20多家法院来电来函来人,向我院索取资料,以借鉴这一做法。
  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院长均与庭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庭长“一岗双责”,在审务公开、财物管理、车辆使用、工程建设上均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五年来,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件,纪律处分3人。2001年、2002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县纪委考核,均名列全县前茅。
  四、加强硬件建设,执法条件不断改善。
  始终把大力加强两庭建设作为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高度重视、支持下,总建筑面积为9986平方米的审判大楼建设工程,自2001年9月份开工后,进展顺利。新大楼建成后,将建立计算机局域网络及多媒体示证系统,配置较先进的智能化档案管理设备,实行闭路电视监控,办公条件将大为改善。此外,还集中财力对人民法庭扩建装修,配全交通、通讯工具,一改过去条件简陋、装备落后的面貌。
   五、不断改进自身工作,积极参与争先创优。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是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判情况。对人大提出的关于法院工作或案件的质询、建议和意见都及时办理并给予答复。建立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联系制度,认真听取和征求意见。
  积极参与各种争先创优活动。认真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好法院”、“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和 “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改革年”等活动,有力推动了全院的各项工作。2002年,省高院分别授予我院 “人民满意好法院”、“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称号并记集体三等功。先后有三个人民法庭获省级“五好法庭”称号,法警大队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并授予“优秀司法警察大队”称号。“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被县委、市委通报表扬。2001年度县委、县府授予我院“县级先进单位”称号,2002年在全县年度考核中荣获二等奖,被市中院授予一等奖。五年来,共有61个(次)集体先后被省、市、县记功或表彰。审判人员撰写的多篇论文在全国、全省法院评比中获奖。2002年,省高院先后两次用工作简报以《青田县人民法院强化管理树新风 从严治院保公正》、《立足审判主动服务 发挥职能标本兼治》为题,向全省法院推荐了我院的一些工作经验和做法。
  在肯定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部分法官审判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办案水平、案件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案件审理期限过长,办案效率不高;执行工作中对有些故意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制裁措施和手段还不够有力。二是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难度有所加大,特别在审理一些群体性案件中,如何既严格执法,又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于中心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三是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中还有一些薄弱环节,个别干警素质不高,纪律观念淡薄,甚至还存在一些违纪行为,等等。所有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对待,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克服,并期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继续给予有力的支持和监督。
  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肩负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神圣使命。今后我院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各项审判,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继续改善执法条件,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统领法院的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坚持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公正司法,提高效率,注重社会效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坚持执政为民的思想,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性问题,做到严肃执法与热情服务的统一。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树立现代司法理念,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司法水平,使法院的各项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要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各种犯罪活动,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审理好民事、行政案件,及时调处各类纠纷,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确保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院生效判决的权威。要搞好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现象的发生。要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确保经济有困难的人打得起官司,并切实将审判工作中的便民措施,如巡回法庭、送法下乡、扶困帮贫等实事落到实处。
  三、要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的公正与效率。
  要按照十六大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化人民法院改革。认真总结过去多年来法院改革的成功经验,加强调研和理论研究,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和改革人财物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深化法院审判改革,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完善繁简分流的审判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新方法,努力解决执行难。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大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要以法官职业化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严格按照法官法规定的条件选任法官,确保准入的人员从一开始就具备良好的条件和较高的素质。要逐步推行法官助理制和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要做活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法官政治素质,增强法官的抗干扰能力和抗腐蚀能力。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法官的业务知识水平。要加强作风建设,培养法官的优良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五、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支持,努力提高办公现代化水平。
  在党委、人大、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这几年我院的执法条件已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办公现代化水平还较低,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开展。要主动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要继续抓好“两庭”建设,争取今年7月份搬入新审判大楼办公。要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加大科技投入,努力提高法院工作科技含量,以审判流程管理为中心,推进审判工作信息化,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我们将围绕这一奋斗目标,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跨跃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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