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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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丽青民初字第714号原告卢昭心诉徐灵妙离婚纠纷
时间:2012-10-16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浙江省青天县人民法院徐灵妙(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鹤城镇油竹下村219号):本院受理原告卢昭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丽青民初字第7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准予原告卢昭心与被告徐灵妙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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