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陈永安(户籍地江苏省大丰市大中镇大新村一组502号)
王朝荣(户籍地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必姆镇淤里村八亩48号):
原告青田县油竹新区装饰材料灯具商行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1121民初3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