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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青田县人民法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6-12-20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青田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青田县人民法院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现将《青田县人民法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青田县人民法院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丽水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中共青田县委、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发展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我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幸福青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总体目标,部署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服务自主创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服务群众之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为法制宣传教育注入新活力。

――坚持因地制宜,求真务实。坚持把审判实践工作同对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握不同年龄层次、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源于人民、属于人民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重点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与非诉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制氛围,努力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法制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创新型社会建设。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加强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村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五)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以社会管理法治化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化。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新闻传播和文化市场管理。学习宣传维权、信访、调解、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矛盾化解方式,引导公民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学习宣传社会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六)创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围绕“法治青田”建设,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七进”活动。

一是采用庭审观摩、少年法庭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邀请青少年学生参加庭审观摩,用具体、生动的案件,形象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广大青少年学生亲身体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同时,组成法制教育宣讲团,成立一支稳定、高素质的普法讲师队伍,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二是认真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组织干警,通过法律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教育。

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对一些社会影响大、各界关注的案件或重大疑难案件,适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组织讨论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根据县委、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成立我院“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创新工作理念。将普法宣传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来落实,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面向社会开展专业法的宣传教育,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

(三)重视媒体合作。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交流合作,运用普法栏目、专栏和专版等各类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落实普法责任。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对普法宣传未达标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未遵守普法宣传纪律,造成工作被动的追究相应责任。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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