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守纪 律、讲规矩”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 现将《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青田县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15年5月29日
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守纪律、 讲规矩”主题教育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结合县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和我院实际,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主题教育,使党员普遍接受一次党章党规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自我要求更加严格,与党组织联系更加紧密,党员队伍的“红星争辉”意识和先锋模范作用更为明显; 通过主题教育,使党组织从严执行基本制度,党的组织生活更加规范,对党员的管理教育更加强化,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为突出; 通过主题教育,使群众看到党组织和党员更有活力,服务中心、推动发展、联系群众更加主动、更有成效,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更为稳固。 二、方法措施 从今年5月底开始,在“七一”前后,用两个月左右时间集中开展。 1.各支部组织党员集中上党课。各党支部要制定好上党课计划,结合主题教育的动员部署,组织好各党支部的党课学习。 各支部书记要带头上党课,围绕党章、党的纪律、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党员必须遵循的规矩,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讲清楚党章对党员权利义务和纪律的规定,讲清楚本部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具体表现和危害,讲清楚党员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鼓励各支部委员、党组成员到党支部上党课。 要通过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网络互动交流、发送短信等形式组织党章学习,用生动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上党课时可利用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党员收看电教片《与时俱进话党章》、《如何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各单位要准备好《党章》等学习材料。 2.党支部组织专题学习讨论。要结合“三会一课”每月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开展集中专题学习讨论。 要原原本本逐条研读党章全文。要利用“丽水时代先锋网”等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党员收看《党章的历程》(1-6集)。要用身边党员守纪律讲规矩正反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剖析,查找差距,分析原因。要讨论本支部党员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方面有哪些具体表现和问题,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有什么意见建议,应如何整改等。 3.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接受教育。 要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并重学党章总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第三条第六款、第八条、第三十四条等相关内容。要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党支部书记带头查摆问题,并对每位党员的发言进行点评。要结合各自岗位特点,重点对照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党员意识不强、落后普通群众,执行决定不力、工作消极应付,组织纪律散漫、做事不讲规矩,道德品行不正、爱好低级趣味,自我要求不严、群众口碑较差等党员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表现,逐个进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自身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方面的问题及原因,作出整改表态。其他党员要对认识不到位、查摆不认真的提出批评意见。要结合日常表现和问题查摆情况,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半年先锋指数考评重要依据。对问题较多且认识不到位的党员,要直接评定为警示党员或不合格党员。 4.抓好教育整改。每个党员要针对自身查摆出来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和表现,围绕“八要八不得”义务清单作出承诺,限期整改。党支部要针对本支部党员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表现和问题制定具体措施,从严从紧加强教育管理,严肃组织纪律,规范组织生活。 对问题较多、先锋指数考评为警示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进行重点帮扶教育。对经教育仍无明显改进的,要严格执行《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作出组织处理。特别是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以及不按规定时间回国报到登记的党员,要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先锋指数考评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整改落实情况要纳入下半年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内容。 要通过教育整改,落实“规范提升年”要求,规范提升活动阵地、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建立一批从严管理党员制度,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推行党员义务清单、党员谈诫室、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加强党员管理的好做法。 三、组织实施 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大背景下,对党员“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作出部署,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到位。各党支部要认真按照要求,落实好各项具体教育任务。要把主题教育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2015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 主题教育要覆盖到所有党员。对因故没有参加的党员,要通过“三会一课”学习平台、寄送学习资料、发送学习短信、送学上门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前,因故未能参加的党员,要向支部提供简要书面检查材料;长期卧病、行动不便的党员,党支部要事先派人听取本人查摆意见,并在会上通报。党员参加主题教育情况要作为先锋指数考评的重要指标。 各支部要以“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为契机,统筹谋划好迎“七一”系列活动。要按照年度发展计划和发展党员程序要求,积极发展新党员。要结合“美化家园大行动”等中心工作和群众服务需求,组织开展“治绿护绿”、“专业组团、按需服务”、“双报到、共服务”、“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等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要按照“三联三不漏”、“联系不漏人、党群心贴心”的要求,普遍开展走访慰问,建国前老党员要全部走访慰问到位,困难党员要重点慰问帮扶到位。要突出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完成软弱落后党组织的整顿转化。要结合“两优一先”、“百姓喜爱好支书”和“闪光言行之星”评选,选树并宣传一批先进党员干部典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