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天下小偷胆子一般大,但大多数小偷都是作案得手后立马逃离现场。可有些奇葩小偷的胆子,大到居然在主人家又吃又睡,着实让人吃惊了一番。
“这个小偷胆子太大了,不仅用我家的厨房烧饭吃,还在我家睡了一觉。”家住船寮镇的徐女士就遇上了这样一件奇葩事儿。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她告诉记者,当时因为清明节,所以她回老家去了,走的时候厨房都是整理好的,回来后却发现厨房被人翻动过,还烧过东西,楼梯上还丢着一只盛有山粉面的锅,而房间的床铺和衣柜早已被翻乱,好在家中没有放什么贵重物品,因而没有太大的损失。
在徐女士报案不久后,作案的小偷是李某(刚出狱)便被抓捕归案。原来,徐女士居住的地方,是青田鼋省级自然保护区。当时,李某因为得知鼋会爬上岸,便想到保护区偷几只鼋来卖。然而,直至天黑,李某都未曾看到鼋的身影。于是,李某就在村子里瞎晃荡,决定寻找下一个作案地点。随着困意来袭,李某锁定了偏僻的一栋房子,通过撬开窗户进入这户人家。一番寻找后,李某发现这栋房子的主人应该出远门了,房间内的桌子和沙发上都布满了灰尘。于是,李某索性当起了临时落脚点,到厨房烧了一份山粉面饱餐后,就在沙发上酣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才离开。
大约过了10多天,李某再次来到船寮作案,并准备到之前落脚的房子再睡一晚。当天,李某瞄上了一户装修较好的房子,在顺利进入房屋后,他便用钢筋撬开了柜子,并从中拿走十几件黄金和白金的首饰和6000多元现金。作案得手的李某,为了不引人注意,当天晚上带着赃物来到县城,入住了一家宾馆。同时,立马联系买家,变卖了首饰。
有钱就到宾馆小住,到网吧玩游戏,胡吃海喝一番;没钱了就找个熟悉的作案区域,趁主人不在家,偷点钱花花……这样的事情对李某来说,已成为惯性。他也曾因偷东西多次被判刑,然而,一直以来的盗窃习性驱使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步入歧途。
青田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虽入户盗窃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窃得财物,系未遂,鉴于本案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且在同一量刑幅度,对被告人应以盗窃罪既遂处罚。遂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且涉案违法所得人民币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