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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非法卖假烟 贪心小伙身陷囹圄
时间:2015-11-06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如今微信风靡,朋友圈的微商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在购物的同时,可千万要留个心眼,因为你买到的,很有可能是假货。近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假烟的案件。被告人白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白某本来在一家KTV上班,工作之余,他总是想试着通过别的途径再赚点钱。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微商大军”,白某也从朋友那得知,在微信里开店不仅成本低而且收入可观,便开始做微商。 

    找供货商、添加微信粉丝、找销路……万事俱备后,白某开始在自己的微店里出售手机、运动鞋等产品。然而,因为手机等产品销路不佳,白某又开始到处寻找其他商机。2014年12月,一次偶然的机会,白某看到自己的朋友圈里有人在卖烟,心想着香烟是大多数市民所需之物,于是就和对方联系。在得知对方是通过卖假烟从中获利后,白某经受不住诱惑与对方达成协议,将对方香烟的信息转发到了自己的朋友圈,开始了卖假烟的生意。 

    在卖假烟的过程中,白某充当的只是一个中间人的角色,客户将订单发给他,他再将这些订单发给所谓的“上家”,赚取每条烟20元左右的差价。经过朋友圈微商的层层转发,白某的香烟生意渐渐有了起色,“大客户”遍布大江南北,其中就有青田人陈某。 

    陈某在青田一家酒庄上班,2014年12月,通过微信认识了白某,同是微商的她和白某一拍即合,前前后后从白某处购进香烟150余条。陈某将购得的香烟放在酒庄的吧台里,如果有人要买烟可以直接到酒庄当面交易。通过微店的生意,白某和陈某都获利颇丰。 

    然而,2015年4月,陈某在酒庄出售的香烟被县烟草专卖局查获,因其涉嫌非法经营,于同月移交县公安局,县公安局顺藤摸瓜,成功抓获了远在陕西的犯罪嫌疑人白某。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白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销售卷烟,经营数额达五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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