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但就有人就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气度。 近日青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家族式聚众赌博的案子,朱某、余某、周某因聚众赌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周某和余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均是青田本地人,从2014年年初到2015年7月份,老两口便以营利为目的,开始在青田县城里的出租房内利用香港“六合彩”信息开庄接收他人投注进行赌博活动,其中被告人余某主要是负责开单、登记、结算,被告人周某则帮忙收款、兑奖,二人共计接受他人投注40余期,累计接受他人投注40000余元。 生意总是有好有坏,两夫妻经营的这家店经常是开开停停,因此有生意就开起来做一下,没生意就休息。直到2015年7月左右,他们的继女朱某带着孩子回来,恰好也住在他们租的房子边上,两夫妻便把生意交给朱某去打理,说到这个朱某也是一个赌场老手,22岁的时候便出门去温州打工,2013年初的时候便开始和自己的继父继母一起玩六合彩,每次从温州回青田玩的时候便会押上几把。 2015年8月初至2015年8月22日期间,朱某接手生意后同样开始以营利为目的,在出租房内帮六合彩庄家(身份待查)进行登记、接收六合彩投注及交接赌款的活动,不仅如此她还以3%提成发展下线徐某(另案处理)为其帮忙登记、接收六合彩,期间其共接受他人投注1O余期,累计接受他人投注43000余元,其本人从中非法获利达3000余元。 法网恢恢,2015年8月22日,朱某正好在出租房内登记、接收六合彩的时候被青田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案发后,余某、周某两夫妻觉得迟早会东窗事发便在2015年9月14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二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青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周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香港“六合彩”信息合伙进行赌博活动;而朱某明知他人利用“六合彩”进行赌博活动是犯法的,仍帮忙接受多人次投注;收受投注额累计均达4万余元。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余某、周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以上的判决。 |